浙江发生一起清理污水池中毒死亡事故
据海宁应急通报:2021年7月3日15时许,浙江省海宁市马桥街道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停产期间进行废水收集池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该公司1名员工下池底进行清淤时吸入有害气体晕倒,另4名工友施救时相继中毒。
事发后,公安、消防、应急管理、120急救等部门及社会救援组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截止目前,3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2人还在救治。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控制,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如何正确的清理污水池?
清理水池窒息中毒死亡也是污水处理最常发生的事故,夏季是污水处理厂有毒气体产生的高峰季节,也是污水处理厂事故高发的季节,之前作者也建议,不要在夏季去做一些清淤之类的无关生产的小事,确实影响生产了可以利用蛙人等水下作业来代替,可是一些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法做到有效的安全防护,导致了很多生命的消逝!
1、污水池清理步骤及注意事项1、污水池进行清理前应关闭污水进口阀门,并将池中污水尽量排净,保持自然通风24小时以上。能够采用机械清污的尽量不采取人工清污。2、下池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未满十八周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的人员,以及女性不得从事本工种。3、污水池清理作业必须填写《污水池清理作业单》。由安全责任人指定现场安全人员。作业单必须由现场安全员对清污作业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交底,交底双方应在《污水池清理作业单》上签字。4、下池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员在场全程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5、下池人员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背好氧气罐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由现场安全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措施检查。6、下池前必须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和GBZ 2.2规定。确定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的,由安全员现场负责监督,同时报请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下池作业。7、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危险气体超标报警时,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15分钟后再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则按第6条执行。8、在采用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后,经多功能检测仪监测还超标报警,立即通知安全主管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检查,由分管生产的厂长签字同意后,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隔离呼吸面具,方可下池作业,并做好下池作业记录,下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9、下池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池上人员为下池人员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10、施工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悬挂施工作业标志,防止闲杂人等入内,池边设置安全梯。11、下池作业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池作业,如需动火作业且具备动火条件时,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同时配备消防器材,并到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下池作业。12、存在可燃气体的清污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13、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清理作业条件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发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14、清污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池,如池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离池休息。15、清污操作时,现场安全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保持与井下作业人员联系,注意观察、辨别井下作业人员的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16、发生作业险情,应立即抢救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救护,同时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2、事故救援措施事故抢救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救护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了解中毒物质及现场情况,防护器具佩戴齐全。救护人员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护。救护人员进入有毒气体区域必须两人以上分组进行。及时把受伤人员抢救到安全区域。3、事故急救措施1、硫化氢中毒急救处理: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除去口腔异物及被污染衣物,立即吸氧并解开领带、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心跳及呼吸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宜采用胸廓挤压式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数层水湿的纱布)和体外心脏挤压术增强呼吸能力,直至送达医院。2、氨气中毒急救处理: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除去口腔异物及被污染衣物,彻底冲洗污染的眼和皮肤,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解开领带、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4、外部救援公安部门:110消防部门:119
医疗单位: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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